昨日, 公安机关“e租宝”案件专案组发布公告,通报e租宝案最新进展。公告表示,公安机关已完成对投资人身份信息的审核,现予反馈身份信息的审核结果。经审核确认系本案投资人(包括投资“e租宝”和“芝麻金融”)的,反馈为“通过”;否则,反馈为“不通过”。身份审核反馈为“不通过”的投资人可于2016年6月13日至7月13日提交复核申请。
e租宝案件,投资人的赔偿处理一直是关注焦点。按照规定,案件调查结束后方可进行受害人赔偿处理。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根据法定期限,公安机关最迟应在7月侦查完毕,移交检查机关处理。检查机关在1个月内决定是否起诉。法院受理后,2个月内做出审判。按此计算,e租宝案会在10月一审宣判。而就目前根据公安机关公告来看,e租宝投资人要拿回投资款,任重道远。
以下为公告原文:
衷心感谢广大“e租宝”案件投资人对登记工作的参与和支持。经过认真审核,现就有关审核情况及申请复核阶段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审核情况
(一)身份审核情况。投资人登记的信息包括身份信息(即注册信息)及投资信息。目前,公安机关已完成对身份信息的审核,现予反馈身份信息的审核结果。经审核确认系本案投资人(包括投资“e租宝”和“芝麻金融”)的,反馈为“通过”;否则,反馈为“不通过”。
(二)投资信息审核情况。正在结合多方面信息、数据等进行司法审计。待司法审计完成后,将另行反馈对投资信息的审核情况。
(三)有关问题。部分投资人登记信息存在以下问题:
1、未填写姓名或证件号码;
2、填写的姓名、证件号码不实或不准;
3、登记“注册信息”后,未点击“提交审核”;
4、未登记投资信息。
二、申请复核
(一)申请复核期间:2016年6月13日至7月13日。
(二)申请复核范围:对身份审核反馈为“不通过”的投资人。
(三)申请复核方式:投资人通过本案登记系统进行操作并提交复核申请。
(四)注意事项
1、在申请复核期间,已登记的投资人(包括身份审核“通过”和“不通过”的)可修改登记信息,但是身份审核通过的投资人不能修改已登记的“姓名”、“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码”信息;
2、请未提交审核“注册信息”的投资人及时提交;
3、在申请复核期间,此前未登记的投资人可登记信息,公安机关将根据登记情况另行审核并反馈;
4、投资人可多次修改登记信息,系统将以申请复核期间结束前最近一次提交的信息为准;
5、投资人对复核工作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公安部网站“警民互动”栏目或向居住地、报案地公安机关反映。
三、其他。投资人登记的信息将作为公安机关办理案件及配合依法统一处置涉案资产的重要参考。公安机关将全力维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公安机关“e租宝”案件专案组
2016年6月13日
网址:http://hanlianda.kuqiw.cn/news/itemid-41617.shtml